各有关单位:
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国际杰青计划工作申请,我中心已完成形审和遴选工作,拟同意接收2019年度专项经费第一批国际杰青来华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工作
(一)准备工作
请各接收单位协助国际杰青务必于2020年6月30日前入境,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内容包括:
1.向国际杰青出具来华工作邀请函,并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2.协助国际杰青办理工作签证(Z字签证、R字签证)、来华工作许可证和有效居留许可证明;
3.协助国际杰青办理保险(至少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二)合同签订与经费拨付
国际杰青入境后,将发票与签字盖章的《工作合同》与票据邮寄至我中心:
1.《工作合同》(一式三份),须经我中心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盖章;
2.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同时将票据扫描件上传至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
3.在线上传在华证明材料(不需要邮寄),包括:
(1)国际杰青在华证明(加盖公章)
(2)签证页复印件
(3)护照入境章页复印件
(4)保险复印件
(5)有效在华居留许可复印件(为按时拨付经费,可暂缓上传此项,待中期总结时补交)
接收单位可登陆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http://tysp.cstec.org.cn),在线填写打印《工作合同》和在华证明材料。我中心在收到《工作合同》与票据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拨付专项经费。
二、组织管理
(一)经费管理
根据《工作合同》条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国际杰青的工作和生活。在国际杰青入境后、我中心拨付经费前,请各接收单位根据需要,按资助标准为其垫付经费,待我中心拨付经费后冲抵垫付费用。专项经费仅用于国际杰青在华住宿、生活津贴及保险,资助标准为12500元人民币/月(税前),由接收单位向国际杰青逐月发放。
(二)工作管理
根据各单位与国际杰青签订的工作协议,指导其开展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及时间节点进行管理调度,确保国际杰青在华期间能够顺利完成研究任务,达到预期效果。国际杰青来华工作期限过半,各接收单位须通过国际杰青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总结,我中心负责评议中期总结报告;国际杰青工作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单位须通过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提交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信息
联系人:于倩文
电话:010-68598029,010-68515510
邮箱:tysp@cstec.org.cn
(二)邮递信息(建议使用EMS邮递)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204亚非与独联体处(收)
电话:010-68598029
(三)票据信息
票据形式: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付款单位: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收款项目:国际杰青计划专项经费
纳税识别号:110102000013063
备注:收款票据背面须注明国际杰青姓名及项目编号(见合同首页)
附件: 2019年度专项经费第一批国际杰青计划接收名单(已上传到每位申请人的【电子材料】附件中,请登录国际杰青管理系统下载)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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