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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同意接收2018年度第三批国际杰青计划工作申请的通知
[2019-02-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国际杰青计划工作申请,我中心已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拟同意接收2018年度第三批国际杰青计划外籍专家来华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工作

(一)准备工作

请各接收单位协助外籍专家务必于2019年7月31日前入境,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内容包括:

1.向外籍专家出具来华工作邀请函,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2.协助外籍专家办理来华工作许可证、工作签证(Z字签证或R字签证)和有效居留许可证明;

3.协助外籍专家办理保险(至少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二)合同签订与经费拨付

外籍专家到岗工作后,接收单位可登陆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http://tysp.cstec.org.cn),在线填写打印《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合同书》,并将以下材料上传至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

(1)接收单位出具的外籍专家在华证明(加盖公章)

(2)签证页复印件

(3)护照入境章页复印件

(4)保险复印件

(5)有效在华居留许可复印件(为按时拨付经费,可暂缓上传此项,可与中期总结一起上传)

(6)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接收单位财务出具)

接收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起邮寄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我中心收到材料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拨付专项经费。

二、组织管理

(一)经费管理

根据《国际杰青计划项目合同书》条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外籍专家的工作和生活。在外籍科学家入境后,我中心拨付专项经费前,请各单位按资助标准每月为其垫付生活费用,待我中心拨付专项经费后冲抵垫付费用。外籍专家经费仅用于其在华住宿、生活津贴及医疗保险,资助标准为税前12500元/月,具体标准由接收单位与外籍专家协商后逐月发放。

(二)工作管理

根据各单位与外籍专家达成的工作协议,指导其开展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及时间节点进行管理调度,确保外籍专家在华期间能够顺利完成计划研究任务,达到预期效果。外籍专家来华工作期限过半,各单位须通过杰青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总结,我中心负责评议中期总结报告;外籍专家工作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单位须通过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提交总结报告和专项经费决算。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信息

联系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电话:010-68574085 

邮箱:tysp@cstec.org.cn

(二)邮递信息(请务必使用EMS邮递)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204亚非与独联体处(收)

电话:010-68574085

(三)票据信息

票据形式:正式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付款单位: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收款项目:国际杰青计划专项经费

纳税识别号:12100000400006890Y

备注:如收款项目不能开具“国际杰青计划专项经费”,请在备注栏备注国际杰青计划专项经费、外籍专家姓名及项目编号(见合同首页)

附件: 2018年度第三批国际杰青计划科学家名单(已上传到每位申请人的【电子材料】附件中,请登录国际杰青管理系统下载)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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