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我国政府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许可制度。即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必须为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批准后,方可聘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许可制度分为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申办职业签证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件三个方面。经就业许可同意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有免签证协议的,按协议处理),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