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国际杰青计划工作申请,我中心已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拟同意接收2017-2018年度第三批国际杰青计划外籍专家来华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工作
(一)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协助外籍专家务必于2018年6月30日前入境,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内容包括:
1.向外籍专家出具来华工作邀请函,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2.协助外籍专家办理工作签证(Z字签证)、来华工作许可证和有效居留许可证明;
3.为外籍专家办理保险(至少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本《接收通知》的已扫描上传到【求职接收管理】菜单,请各单位登录杰青管理系统下载。
(二)合同签订与经费拨付
外籍专家入境后,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以寄出日为准)提交签字盖章的三类材料至我中心:
1.《工作合同》(一式三份);
2.在华证明材料,包括:
①接收单位出具的外籍专家在华证明(加盖公章)
②签证页复印件
③护照入境章页复印件
④有效在华居留许可复印件
⑤保险复印件
3.正规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同时将票据扫描件上传至杰青管理系统。
可登录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http://tysp.cstec.org.cn),在线填写打印《工作合同》和在华证明材料。我中心在收到材料的2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拨付专项经费。
二、组织管理
(一)经费管理
根据《工作合同》条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外籍专家的工作和生活。在外籍科学家入境后、我中心拨付经费前,请各单位按资助标准每月为其垫付生活费用,待我中心拨付经费后冲抵垫付费用。外籍专家经费仅用于其在华住宿、生活津贴及医疗保险,资助标准为每月税前12500元人民币,须逐月发放。
(二)工作管理
根据各单位与外籍专家达成的工作协议,指导其开展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及时间节点进行管理调度,确保外籍专家在华期间能够顺利完成计划研究任务,达到预期效果。外籍专家来华工作期限过半各单位须通过杰青管理系统提交中期总结,我中心负责中期总结报告评议;外籍专家工作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各单位须通过杰青管理系统提交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信息
联系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
电话:010-68574085
邮箱:tysp@cstec.org.cn
(二)邮递信息(请务必使用EMS邮递)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204亚非与独联体处(收)
电话:010-68574085
(三)票据信息
付款单位: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收款项目:国际杰青计划专项经费
纳税识别号:110108400006890
项目所涉及的经费发票须为正式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款票据背面须注明外籍专家姓名及项目编号(见合同首页)。
附件: 2017-2018年度第三批来华工作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名单(已上传到每位申请人的【电子材料】附件中,请登录杰青管理系统下载)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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